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缴纳制度
  • 发布日期:2025-06-11 11: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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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实行“3+5”的资本缴纳制度。根据《规定》第二条,存量公司的出资期限调整应分类实行:新《公司法》与《规定》自2024年7月1起施行,2027年7月1日三年过渡期届满,若彼时公司的出资期限已经不满五年,则无须调整出资期限;若2027年7月1日时公司的出资期限仍超过五年,则公司需在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之间将出资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五年。公司除了将调整后的出资期限记载于章程,还需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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