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发布日期:2026-03-23 10: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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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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