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登记的宽展期为30天。公示期满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最长不超过30日。故市场主体若需办理简易注销,需经20天公示,公示期满后50天内必须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否则就要重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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