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在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结束后进行。当年8月中旬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基础上,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工作。各地依托“‘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或者相关信息化系统,完成申报、推荐、认定、公示等各项程序,并于11月底前完成分类。次年1月1日起,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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