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股款。与有限责任公司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缴制,股东应在公司成立前足额缴纳全部股款。《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样享有三年的过渡期。在这三年期间,股东应全额缴足其认缴股款。当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选择减少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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