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发布日期:2024-04-03 10:37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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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聚焦解决办事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注销难题。对于办事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清算组人员组成、注销流程、所需材料等问题,新指引细化明确了清算组的组成、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要求,明晰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相关流程等。对于个别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必须通过报纸付费发布公告的问题,新指引明确经联络员备案后,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有利于节约企业办事成本。此外,对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营业执照、公章遗失”“法定代表人宣告失踪、死亡或不配合办理登记”等难以办理注销的特殊复杂情形,充分吸收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有效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打通企业注销“难点”“堵点”。

二是聚焦回应基层工作人员咨询较多的问题。关于清算组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数、清算组职责等,地方理解不尽一致,新指引增加了清算组选任方式和清算组职责的内容,强调了清算组在选任时应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厘清认识,统一了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对于注销时企业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新指引也明确了登记机关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三是聚焦不同经营主体类型特点分别列出指引。原有指引主要集中在公司注销相关规定,对其他经营主体的注销问题并未过多涉及。新指引区分不同经营主体类型,增加了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注销的内容,强化了对不同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的精准指引和个性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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