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何缴纳?
  • 发布日期:2025-08-20 15:04
  • 信息来源:曾都区税务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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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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