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二条?
  • 发布日期:2026-01-07 08:46
  • 信息来源: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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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二)条: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者补充的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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