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现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如何申报评审职称?
  • 发布日期:2026-03-09 15:04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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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行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不受限制。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职称或报考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时,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专业系列评审条件或报考条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程序申报评审职称或参加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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