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
  • 发布日期:2023-09-14 15:04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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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九条。

、受理要求

1.符合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2.具体要求详见各评委会年度评审通知;

3.在我省工作。

、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6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个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2

查询函

所在单位提供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个人自备

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其他要求:1.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首页末页加盖企业公章,如为 整本材料,则需加盖骑缝章。 2.复印件上需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3.原件需在现场办理 时核验,复印件现场提交。  4.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 纸统一不装订。  5.网上提交材料的,按材 料目录提交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采用DOC/PDF 格式。

、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 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 18 号政务服务大厅 I 区人社局窗口。2.网上提交: 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u.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电话: 0722-3257587;投诉电话:0722— 12345。

()受理:1.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获得受理机出具的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予受理通知,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2.网上提交成功后 5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电子《受理通知单》。

()审查:对照申请人(组织)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四)决定:网络或书面告知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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