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一般而言,防暑降温费的支付标准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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