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 发布日期:2025-08-29 16:56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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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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