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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