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度查询
  • 发布日期:2023-09-14 15:0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第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第七条。

二、受理要求  

查询人为本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代理人。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案件进度查询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类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纸质

复印件:1份

证照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 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受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联系电话:0722-3311039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收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查询。材料缺失或不规范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三)查询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