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在哪认定,具体有哪些类型?
  • 发布日期:2024-06-05 09:30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曾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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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认定,可在所辖社区或镇人社中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有:

⑴大龄失业人员(男满50岁女满40岁身份证提取)

⑵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湖北智慧就业系统提取)

⑶失地农民(村组证明加盖当地政府公章)

⑷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低保证)

⑸残疾人(残疾证)

⑹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当地民政部门证明)

⑺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提取,社保查询)

⑻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当地政府证明)

⑼建档立卡脱贫人员(扶贫手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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