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困难认定,可在所辖社区或镇人社中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有:
⑴大龄失业人员(男满50岁女满40岁身份证提取)
⑵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湖北智慧就业系统提取)
⑶失地农民(村组证明加盖当地政府公章)
⑷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低保证)
⑸残疾人(残疾证)
⑹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当地民政部门证明)
⑺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提取,社保查询)
⑻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当地政府证明)
⑼建档立卡脱贫人员(扶贫手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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