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灵活就业)
  • 发布日期:2024-05-14 14:53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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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

2.《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二、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

2)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行使层级

市、县。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时限

25工作日

、业务表单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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