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2)自2017年1月1日起通过合规手段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