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发布日期:2023-09-14 15:15
  • 信息来源: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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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69号)第二十条;《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五条。

二、受理要求

(1)领取失业金人员;(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提交了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就业局确认。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http://zwfw.hubei.gov.cn/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4

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5

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号就业训练中心。联系电话:3325578;投诉电话:0722—12345。

(二)受理:1.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2.网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单》。

(三)审查:根据材料真实性确定审查结果。

(四)决定:在政务服务网个人中心,显示申请确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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