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和《湖北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我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调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中职学校登录mves.moe.edu.cn,高职学校登录hve.emic.edu.cn,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专项工作”专栏中填写第二阶段(2023年11月)任务的调度表。
二、中职学校调度表需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上传系统;高职学校调度表需学校盖章后上传系统。
三、各地、各职业学校高度重视达标工程调度工作,严谨填报,认真审核。于11月27日前在有关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系统。各学校达标工程进展情况将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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