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材版本更换选用的政策要求是什么?
  • 发布日期:2024-08-29 15:08
  • 信息来源:曾都区教育局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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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材使用周期内,除国家和省级有统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换。
    经教研部门、第三方调查公司等专业机构评估,确实存在与教育教学不相适应的情况需更换教材版本的,由市(州)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省教育厅同意后,由教材选用单位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原则上从起始年级开始更换,不得影响教学秩序。
    国家和省级明确要求更换教材的,市(州)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材更换工作方案,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教材选定后出现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由选用单位按程序重新选用教材:
   (一)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的;
   (三)课前没有按时到书的(不可抗力除外);
   (四)擅自改动审定后教材内容的;
   (五)教材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严重影响教材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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