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路按照交通功能分为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和支线公路。干线公路分为主要干线公路和次要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分为主要集散公路和次要集散公路。
二、公路根据交通特性及控制干扰的能力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及四级公路等五个技术等级。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日以上。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日以上。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宜为5000~15000辆小客车/日。
4、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宜为2000~6000辆小客车/日。
5、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日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设计交通量宜在400辆小客车/日以下。
三、公路路线与路线交叉几何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应根据公路功能、车辆组成等因素选用,其外廓尺寸如表2.1.3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线公路和主要集散公路应满足所有设计车辆的通行要求。
2、次要集散公路应满足小客车、载重汽车和大型客车的通行要求。
3、支线公路应满足小客车和大型客车的通行要求。
4、有特殊通行要求的公路,其设计车辆可论证确定。

四、各级公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2.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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