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规定》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并组织开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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