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公民在没有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不得查询他人的婚姻档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