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各阶段的时间如何计算?
  • 发布日期:2024-08-14 14:19
  • 信息来源:曾都区民政局
  • 编辑:张艳艳
  • 【字体:
打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冷静期30天,自当事人申请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审查办理30天,从冷静期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那么对于冷静期30天及审查办理30天,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