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 发布日期:2026-01-29 15:44
  • 信息来源: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编辑: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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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申报

(一)支持类别及范围

1.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面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支持企业对存量项目实施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的改造,提高产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水平。择优遴选以高端化跃升、数字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安全化提升重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2025年以来完成改造升级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个年度(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2.设备购置升级项目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以提升投资强度、扩大产业规模为目标购置新设备、建设新产线,推进新兴产业提质上量。采取竞争性评选方式遴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购置占比较高的工业领域设备购置项目。重点支持2025年以来完成全部设备购置的工业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不限),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个年度(开工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注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

(1)在巡视、审计等监督活动中有未完成整改事项的;

(2)信用中国有处罚记录未消除的;

(3)已纳入专项资金“黑名单”管理的;

(4)前期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完成验收的;

(5)推荐单位认为不符合推荐条件的。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两高”、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对符合《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已获得工信部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专项;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项目和投资内容,若符合中央及省内其他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可依相关规定推荐争取资金支持。除试点示范等政策奖励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享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一个方向的政策支持。

3.项目申报采取“两上两下”申报方式:市(州)经信局按照申报要求审核推荐项目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表(一上),初评后下发申报项目清单(一下),按要求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二上),评审后确定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二下)。

4.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核算,同一投资内容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须一一对应,付款比例不得低于90%。项目开工前已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以设备交接单等交接凭证中设备到厂时间为准;发票时间应在项目建设期内。

5.项目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土地费用、厂房建设、设备投资等内容。其中生产性设备投资主要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台(套)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

6.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建设所需备案、环评、规划、节能、安全等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文件根据有关政策按需或延后办理。

7.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合规合法,申请的项目和投资内容未享受中央和省级同类专项支持,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期竣工、达效、投产。如存在项目虚假申报、资金违规使用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项目监管、检查、审计等工作;如在项目申报、执行以及评价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同意记录、公开其相关信息并共享至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其他未尽事宜请企业认真阅读《2026年度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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