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初期“死亡谷”、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进入高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这一概念源于自然界中体型不大却奔跑极快、跳跃能力极强的瞪羚,形象地概括了这类企业“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的发展特质。
在湖北省的培育体系中,“瞪羚企业”是科创“新物种”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科技厅自2021年起启动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面向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特点,着力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科创“新物种”企业,构建“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驼鹿”的成长阶梯。
根据《湖北省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瞪羚企业”需全部满足门槛准入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并在成长性指标上达到特定要求。
在门槛准入方面,企业须在湖北省依法设立经营,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及未来产业等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在科技创新方面,企业须为有效期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5%,并拥有有效期内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在成长性方面,“瞪羚企业”还须满足:注册时间不超过15年;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下;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对于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须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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