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小企业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 发布时间:2026-05-18 09:33
  • 信息来源:曾都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审核人:徐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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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选)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职工人数证明材料

员工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或工资发放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承诺书

承诺本次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隐瞒。因材料不实、信息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注:中小企业证明每年年底到期,到期后需重新按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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