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1-3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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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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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通过整合资源、控制规模、资本引入、政策引导等宏观调控方式优化产业布局,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促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及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整改目标

落实规划许可和环评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整改措施

1.强化“十三五”规划在全市产业布局上引导作用,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专用汽车、食品产业为主导的两大千亿级产业,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风机、香菇、铸造等五大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持续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3.深入贯彻《奋力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的决定》,壮大专汽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产业。

4.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宣传及执行力度,建立市直部门落实规划环评制度联合推进制度,健全各部门落实规划环评制度“主体主责”的工作制度,促进工业园区优化整合,推进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5.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将工业项目的环评作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之一。

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过剩产能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建设。

2.严控“两高”项目、严守“双控”目标。明确全区节能审查负面清单,按照严守“双控”目标、提高能评效率、强化全程监管的原则,制定了《曾都区区域节能评估实施方案》,将国家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国家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重大产能过剩行业、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有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项目等,作为全区节能审查负面清单。

3.按照市《推动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曾都应急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我区铸造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引导企业从“制造”向“智造”升级。

4.在环评审批过程中,按要求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将工业项目的环评作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之一。

根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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