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河道上游禁、限养区内仍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搬迁或关闭,成为流域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督查发现随县53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仅有349家。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化粪池建设不规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水未完全收集、病死猪运转不及时等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属地责任,牵头开展辖区内养殖污染治理整改工作,将辖区内设施配套不合格的养殖场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环保、农业、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加强综合执法,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2.推广合适的治理模式。农业部门牵头,大力推广生猪异位发酵床、肉牛场床一体化、养禽传送带输粪、水禽稻田、旱养等新治理模式(技术路线),加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技术指导,严格执行“一处理”“两分离”“三配套”,实现配套验收达标。
3.分解落实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任,确保全面完成《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有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
4.积极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努力争取国家专项投资。
5.加强督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依法关闭拆除禁养区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督促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新建、改建粪污收集池,建立粪污消纳台账,确保粪污全收集全排放全利用,不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依法关闭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并督促其在关闭前建立雨污分离设施,并建设化粪池,对其养殖粪污水做到全收集、全利用,及时清运消纳干粪,建立消纳台账;督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对其沼气池实施密封措施,树立警示牌,新建配套大型沼渣沉淀池和沼液存储池基础设施,转运堆积干粪并落实干粪转运责任,购置防渗防透膜,建立定期消毒制度,迅速转运堆积死猪并完善定时转运制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原曾都区畜牧兽医特产局和南郊办事处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对耀华养殖场的具体位置、栏舍面积等进行了现场核查;与耀华养殖场签订了关闭拆除补偿协议,清空畜禽,完成拆除清理工作,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2018年,区政府整合资金2907.23万元用于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内81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为确保涢水河国控水质监测达标,对涢水河支流(窑石沟、高桥河、凉井溪)300米内的8家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去功能)。
3.截至2020年底,我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超额完成了国务院规定的目标任务。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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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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