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1-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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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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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中央和省反馈的环保问题和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全面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目标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委强化环保履职意识,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和正确的政绩观。

整改措施

1.制定印发《中共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督促各地各部门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2.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中共随州区委关于奋力建设品质随州示范区的决定》指导各地各部门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2.曾都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提升环境品质,打造绿色生态的美丽之城。深入推进河湖治理工程,启动清水河清筑城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完成府河流域孔家畈段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

3.不断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对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对29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交办问题实时开展督查,2020年以来针对生态环境问题先后开展多次督查,对于重点问题召集地方责任单位进行现场督办,以强有力的督查倒逼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先后开展畜禽养殖、制砂采砂、专汽喷涂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185家养殖场、43家重点喷涂企业集中整治,对宝瑞、桂华等采石场依法进行关闭。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销号要求。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举报,举报电话:0722—3321457。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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