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一件事”,是曾都区科技部门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一项专项服务,需要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当事人阅读此服务后,可以了解办事细则,尽快办好业务。
技术合同:根据《民法典》第843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力和义务的合同,简称“五技合同”。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对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对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要求以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并核定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其主体为合同当事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客体为技术商品,包括技术成果和知识性劳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合法手段,有利于提高双方约定义务履行效率,强化合同双方自身私法权利,有助于避免技术的侵犯行为,促进技术优势的持续发挥,从而提升组织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
1、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2、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3、成套设备和试验装置等技术改造;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5、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7、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的研究开发;8、有技术开发内容的非标设计、工业设计、创意设计、技术标准研究与制订等;9、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的研究开发;10、有技术创新内容的工程技术开发;11、其他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可免征增值税;
对于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委托方对委托研发项目的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合同原件;
技术开发合同需上传研发项目经费支出科目明细表,并加盖账务章;
技术交易额超过300万且需办理减免税的技术合同(上专家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账务报表(账务计提表);
(2)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时);
(3)涉外合同需提供外方公司授权委托书、外方授权依法生效的中英文合同原件、商务厅出具的数据表;
(4)“军民两用”合同需到指定登记站线下办理,并提供加盖有本单位账务章的项目经费支出科目明细表;
(5)提成支付的需提供第一次办理减免税时的技术收入核定证明单;
(6)买卖双方单位基本信息(经办人、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
(7)技术背景、技术研究路线介绍、技术相关专利、知识产权情况、股权变动情况表等其他辅助材料。
申请人认定登记的用户须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注册后,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县级技术合同登记站;
申请人在系统里填报后提交该合同;
登记站登记员根据申请人提交到本站的技术合同进行初审,确定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进行分类登记,生成合同登记号,并将合同提交到市级登记处进行复核和认定;
登记处审核员对登记合同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至省级管理员终核;
省级管理员对技术合同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申请人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加盖“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信息表》、加盖“核定专用章”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
省级管理官对有疑问的合同和成交额在300万元以上且需要办理税收优惠的合同组织专家进行会审。
湖北政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曾都区政务服务大厅B区曾都区综合窗口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22-3257636
交通指引:在随州城区乘21路公交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①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
②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可以加强对技术市场工作的管理、监督、规划和指导,进行技术市场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指导当事人完善技术合同条款,提高技术合同的履约率,减少技术合同的纠纷。相关单位可以建立统一的技术合同管理制度,使知识、人才得到合理配置,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①申请主体:申请认定登记的当事人,一般为技术合同中的“卖方”。
②时效性:一般情况下,技术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登记之日起生效。
③登记原则:每项合同只能认定登记一次且由技术输出方向其注册地区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④合同文本: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建议采用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⑤技术保密: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2、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合同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付款或到款证明(银行凭证);
4、技术交易额超过300万且需办理减免税的技术合同(上专家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财务报表(财务计提表);(2)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关联交易时);(3)涉外合同需提供外方公司授权委托书、商务厅出具的数据表;(4)提成支付的需提供第一次办理减免税时的技术收入核定证明单;(5)买卖双方单位基本信息(经办人、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税号、电话);(6)技术背景、技术情况介绍、双方信息介绍、合同情况、技术相关专利、知识产权情况、股权变动情况表、外放授权书、中方申请表等其他辅助材料。
技术合同登记种类有: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 技术咨询合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查询电话:曾都区科经局0722-3231928
在线查询:湖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互动交流点击进入:市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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