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一件事”服务,是曾都区交通运输部门为从事旅客运输或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的便捷高效行政审批服务。如果您需要办理此业务,您阅读此服务指南后可以详细了解办理种类,选择办事方式,更快地一次性办好业务。
办前服务:
1、办理前必办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货车以及符合规定的驾驶员等。
2、办理前服务内容:
公示材料: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办事部门曾都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办理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让申请人清楚了解所需准备的内容。或直接拨打服务咨询热线:0722-3257615。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是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申请和办理。
办理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不收费。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表格下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doc );
2、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
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当天投入车辆需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人提供安全运营承诺书)

第一步:打开湖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找到注册登录
第二步:填写信息进行法人信息注册并登录
第三步:选择市、区、县
第四步:选择办事部门
第五步:选择办事事项并点击“在线办理”按钮
第六步:信用承诺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按钮
第七步:填写申办人信息(带*号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上传申请材料(带*号为必传项),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申请→受理(材料不齐全告知补正)→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办理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曾都区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台窗口C9-C13
联系电话:0722-3257615
交通路线:乘21路公交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查询(登录 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①首页点击“正在办理”
②点击“我的办事”选择“我的办件”查看办件进度
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前往随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常用查询:
曾都区政务服务大厅:随州市白云大道路18号曾都区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C05、C13,办公电话:0722-3257615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分为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网络货运。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点击下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doc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普货)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危货)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可以,需填写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180天内投入货物运输车辆,若未在180天内落实承诺投入车辆,则自愿放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权,撤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还会影响企业征信。
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不需要向登记机关缴纳任何费用。
是合法运营的标志,可依法依规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业务。
审批时会对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等严格审查,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增强信誉度和竞争力,吸引更多业务合作机会。
当运营中遭遇纠纷,可作为合法经营的有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增加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应当依照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若符合条件,可申请从事货运站(场)经营,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例如,利用自身的运输资源和网络,与相关企业合作,提供运输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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