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一件事”,是随州市民政部门为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依据国家政策而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您阅读此服务后,能详细了解办事细则,尽快办理好业务。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2、残疾人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户口本复印件;5、低保证复印件。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
业务属地受领材料或收到网上申请推送材料后,按照相关要求审核材料,为申请人办理业务。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和随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曾都区民政局
电话:0722-324393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东城街道汉东路169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应于次月停发补贴;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新证发放当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证登记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
不能。享受了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不能同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应及时退出。
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在监服刑人员、监外执行人员、保外就医人员,自判决生效后次月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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