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是为了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机会,并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见习人员和16-24岁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见习人员和 16-24 岁失业青年情况,按年度据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下载)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下载)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见习人员身份证
毕业证书或就业创业证
1、窗口提交。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如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1、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2、网上提交成功后 5 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 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单》。
审查包括材料核查、电话抽查、现场实地核查、社会公示,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拟定资金拨付报告,确定每家见习基地的实际见习补贴金额。
前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曾都区人才服务局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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