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需要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供的一项服务指南。如果你有此需求,请详细阅读服务指南,了解办事细则,更快地一次性办好业务。

此服务还为您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入口教师资格证书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是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可获得证书。

为什么要认定?

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是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笔试面试合格证、普通话证、体检结果、思想品德鉴定结果、毕业学历的综合考量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内容有问题,都会影响获得教师资格证。因此可以说,认定环节是确认教师资格最重要的环节。

谁能办?

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在随州市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其他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认定公告》的有关要求执行。

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不能替代居住证使用。

什么条件?

1
(一)社会人员

1、政治表现合格。爱党爱国,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标准合格。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合格。

(1)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他类别、其他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5、体检合格。

2
(二)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教育类研究生学历。

4、普通话测试水平达标:

(1)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他类别、其他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体检合格。

提交什么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

(二)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三)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1寸白底登记照片1张(与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怎么办?

1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打开“教师资格认定”,点击“认定报名”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曾都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确认点。完整阅读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校验,校验成功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

(1)系统核验学历、普通话测试水平不成功的申请人,必须上传《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2)登记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描工具扫描页面中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4)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

2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E13区级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22-3257615。市内乘21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即到。

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事项以及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事项,均给予指正并当场退给申请人修改或补充后再按程序办理。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其他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

(2)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受理。

(3)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合格)。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1寸白底登记照片1张(与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请申请人在“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engdu.gov.cn/上下载。《体检表》插入与系统注册为同一底版的电子登记照片,填入相关信息后再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带到指定医院,近一个月体检合格的报告有效。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怎么查询?

县(市、区)咨询电话网站
曾都区0722-3257615http://www.zengdu.gov.cn

常见问题

1、 到哪里领取认定证书?

证书办理成功后,申请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E13区级社会事务综合窗口领取。请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2、 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现场确认后,90天左右办结(具体时间视下发空白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随时拨打0722-3257615咨询证书办理情况。

3、 一年内可以多次申请吗?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4、 有哪些情况不予认定?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5、 户籍在随县或广水的申请人能否在曾都区申请认定??

不能。按照国家政策,随县或广水的申请人应在各自户籍地申请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不能选择“曾都区教育局”。

  • 什么是教师资格认定?
  • 为什么要认定?
  • 谁能办?
  • 办理条件有哪些?
  •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怎么办理?
  • 怎么查询?
  • 政策依据是什么?
  • 有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