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各参保企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现依据《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就曾都区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分为“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各参保企业只能申报一次失业保险费返还,且企业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返还不得重复申报,只能选择其一。 一、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及返还标准 (一)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2018年1月1日前参保缴费); (二)对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其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的可予以失业保险费返还。 企业稳岗返还标准: (一)对不减员(减员率小于或等于零)和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企业,按其返还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返还; (二)受贸易摩擦影响,进出口货物被加征关税,进口额或出口额下降并有减员的外贸企业,按其返还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三)对参保人数在1000人以下(含1000人)有减员且减员率低于国家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参保人数在1000人以上有减员且减员率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的参保企业,按其返还年度实际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二、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及返还标准 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除同时具备以上一般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企业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连续亏损,或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 (二)企业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市(州)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并作出相关承诺。 困难企业返还标准: 对不减员和减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市直4.33%)的困难企业可按不超过当地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额。 减员率根据企业返还年度年初和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三、申报步骤及材料 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须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登录http://www.hbszjob.cn/,点击我要办事,进入随州市就业局业务办事大厅,点击企业稳岗返还申请。 (二)登录http://wgbt.mohrss.gov.cn填写稳岗补贴采集表。 (三)将《随州市参保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须法人签字盖章)送至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登录http://www.hbszjob.cn/,点击我要办事,进入随州市就业局业务办事大厅,点击企业稳岗返还申请。 (二)登录http://wgbt.mohrss.gov.cn填写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表。 (三)将《随州市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须法人签字盖章)、企业2015-2018年度利润总额及2017-2018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等相关财务报表(须法人签字盖章)送至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说明:已申报过2017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请务必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http://wgbt.mohrss.gov.cn;首次申报的企业需先进行企业注册,账号和密码由企业经办人员设置并牢记。 四、受理时间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于2019年9月4日(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开始受理,10月20日截止,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在网上申报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参保企业要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做好稳岗返还申报准备工作,要确保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性。 (二)稳岗返还资金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参保企业要按照规定管好、用好稳岗返还资金,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职工岗位稳定。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收回返还资金,并取消下一年返还资格。 (三)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作为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对象;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不得作为困难企业返还对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27326 工作QQ群:643132092 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