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请各村(社区)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8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30元/月)(1945年1-3月份出生的老人)和年满100周岁老年人津贴(500元/月)(1925年3月份之前出生的老人)的统计申报工作。
所需材料:1、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两份;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两份(村(社区)需要审核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3、农村信用社卡或存折复印件两份;4、2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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