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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公益性岗位申报、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保证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二、认真履行鄂人社发〔202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并做好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因辞退和个人辞职等原因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我单位将及时联系区就业局,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季度进行申报,我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补贴申报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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