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应缴尽缴、长缴多缴,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促进社会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在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
二、缴费档次
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400元,最高标准为9000元,缴费金额为100 元的整数倍,参保人员可在87个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限
2024年集中征缴时间为1--6月,6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
四、征收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手机APP、代征银行手机APP。
线下缴费方式:随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缴费;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场代收代.缴;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五、有关事项
(一)已参保缴费人员,2024年可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二)当年新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先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镇(街道、管委会)人社(网格)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满60周岁(1964年出生)人员应在2024年1月底前缴费,便于及时申报城乡居保待遇。
(四)一次性补缴需在60岁当年申报待遇前进行补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集中征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安排、早部署,要强化认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征缴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集中征缴的机会,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选择高档次缴费。
(三)强化责任落实。省人民政府将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率、缴费额增长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我区继续将城乡居保“两率”纳入各地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今年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不力、滞留、挪用保费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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