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河镇人民政府,城东工作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林业经营单位:
入秋以来,我区得益于气象条件和各条战线同志的努力,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基本稳定。但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今年1至8月,我区发生多起森林火灾,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为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根据《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和市森防指办公室通知要求,自2023年11月1 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我区将全面进入年度重点防火期。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区秋冬季森林防灭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各地务必督促辖区在10月底前组织召开本级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夯实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和行业部门主业 主责,明确“零森林火灾”、“零伤亡”目标,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牢“放松就是放纵,变通就是失职”的管控理念,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好用活“山头、人头、责任、能力”四个清单,用“山头清单”守住重点区域,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用“人头清单”管住特殊群体,对全区农村“五类”人员、失意老人、留守儿童逐一登记造册, 明确监护人的责任义务;用“责任清单”抓关键人,严格落 实森林防灭火“五级山林长”“六级包保”和“山头责任人”的联防联控承保制,重大节庆、重要时段强化党员干部下沉 巡查暗访;用“能力清单”提升防救水平,逐级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初期火情处置调度,建立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淅河镇、城东工作局成立不少于30人的森林消防半专业应急队 伍,村(社区)组织不少于10-20人的义务扑火队,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森防指工作 规则,结合本行业特点,安排森林防灭火工作,每月下沉到各自责任区开展督导一次。森林经营主体(单位)要设置森林防火劝导点、防火码,加强进山人员管控,严防火源进山。
三、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安全扑救知识宣传到户,切实做到“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电子屏、公益电影等形式,深入宣传森林火灾“十不准”,推进“五进活动”,重点区域、重要进山路口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高危时段,实行人盯人战术,切实管住源头。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围绕生态公园、湿地公园、森林旅游景区、集体密集林区、林区输变电站、高(低)压穿林线网、石油天然气管线、林区养殖工厂、交通沿线、高速边坡、林区工程工地、城乡结合部、民间祭祀点、城市 面山开展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组织公安、林业、生态环境、民政、农业、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做好应急扑救准备。各地要按省、市、区森防指要 求,出台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财 政预算,保障预防、救援需要。要落实镇村级“山头责任”包保措施,强化基层基础。要梳理配齐防灭火物资储备,检 修设施设备。要组织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伍、护林员开展扑火培训和预案演练,重点时段靠前驻防。要开展联防联控,相邻县市区边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协议。
六、规范火灾信息报送。各地森防指办公室和当地应急值班人员要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及时进岗履职,掌握现场情况,从11月1日起,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值班室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区森防指办公室关于规范报送信息和应急处置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不得漏报、瞒报。
七、强化火案责任追究。凡发生森林火灾的,各地要组织林业、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单位,及时成立野外火案侦破工作专班,公安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查处火灾案件,特别是对林火卫星热点,核实为森林火灾的要实行挂牌督办,清单化、专业化、系统性的开展立案调查,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把每一起森林火灾案件调查清楚,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员,严格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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