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村支两委讨论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1、按规定由财政所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八不准”原则:
一是不准白条抵库;
二是不准垫支;
三是不准擅自出借公款;
四是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
五是不准挪用公款;
六是不准坐支现金;
七是不准公款私存;
八是不准设立“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规定审批权限内的开支,由村委会主任负责审批,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审核;超过审批权限的,在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表决签名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签字后执行。
2、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填制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名、证明人签字证明、村委会主任负责审批,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确认,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
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村务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成员3名,每届随村委会同步。
2、开展民主监督,根据新《会计制度》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先审核后入账。报账前由村报账员整理好原始凭证,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交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委会提出,村委会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主理财小组,经再审核通过后报乡财政所入账。乡财政所会计记账后将报表(公开)及时返还给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备案。
3、民主监督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尽可能做到每月审核一次。
4、村财务开支情况每季公开一次。重大开支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广大村民关注的开支,应专项向村民公布。
5、财务公开由乡财政所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在村固定公开栏中进行张榜公布,并上报一份给乡财政所存档。
四、票据管理制度
1、统一使用乡财政所要求正规的收据,严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据。
2、收据由乡财政所统一管理,并建立收据领用登记制度,包括领用时间、数量、收据号码、领用人签名以及收回核销等内容。
3、村按票据领用的先后顺序开具收据,并将开具完毕的票据及时交乡财政所登记核销。
五、收支结报制度
1、村报账员每季至少到乡财政所报账一次。
2、村财务收支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报乡财政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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