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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建档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困户可按照执行。
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贷款期限:三年期以内。
贷款利率: 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R, 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LPR,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贴息方式:地方财政资金全额贴息。
风险补偿机制:县(市、区)按合作协议约定比例分担风险。贷款用途: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治病、理财、购买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条件:贷款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记录,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 65周岁(含)之间。
政策有效期: 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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