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人属于医疗救助对象?
答: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一)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二)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三)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四)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什么是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答: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申请身份认定前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不含前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身份和救助待遇自身份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备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由民政部门认定。
3、参保资助政策是怎样分类的?
(一)一类医疗救助对象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二)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三)三类医疗救助对象中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5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且符合代缴条件的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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