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额度、贴息标准和期限
1、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曾都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
2、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 400万元。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贷款人所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及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3、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户口卡一面复印一张纸上)。
4、借款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
5、借款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常住居民证明。
6、借款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7、借款人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8、借款人的《就业创业证》。
9、信用担保人的有关资料:
①信用担保人夫妻双方签署的信用担保书。②扣划担保人工资偿还贷款委托书。
③担保人单位扣划担保人工资偿还贷款承诺书。
④信用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银行里有逾期、可疑、和不良记录的。
2、在单位上班而不是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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