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脱贫户返贫,加强对边缘户、监测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帮扶,切实做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产业奖补项目及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其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奖补,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脱贫人口积极发展各类特色产业或就业创业,充分激发内生动力,提高收入水平,实现脱贫人口长期增收。
二、补贴对象
对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且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或就业创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支持发展水稻、油菜种植,生猪、肉牛、羊等养殖业。
三、补贴标准
1、种植业补贴:
(1)发展油菜种植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2)发展水稻种植1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
(3)发展蔬菜种植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2、养殖业补贴:
(1) 新发展生猪养殖的,一头补助500元。
(2)新发展肉牛养殖的,一头补助1000元。
(3)新发展山羊养殖的,每只补助300元。
四、额度上限原则。
符合产业奖补条件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户2023年年度奖补额度不超过2000元。
五、申报流程
1、补贴申请。10月30日前,各村宣传产业奖补政策,组织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申报。
2、核查验收。11月10 前,村委会牵头,组织党员、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等对申报的项目逐户逐项进行验收,收集相关证明资料,核算补贴额度。
3、资金发放。各户产业扶贫项目经村级验收后,奖补情况提交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以上,无异议后,12月上旬前通过一本通将资金直补到户。产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衔接资金,实际到位资金与补助额度不符的,各村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后发放。
脱贫(含监测对象)产业奖补项目采取“农户自主申报、村级组织验收、镇级复核抽查”的方式进行,必须做到登记造册有台账、项目实施有公示、核查验收有签字。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违规使用或戴留、挪用资金。
(二)开展绩效评价。在申报产业项目时,同步编报绩效目标。同时,按照区级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测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需求,设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区项目库,产业发展项目完成后、淅河镇要围绕奖补项目,从总体任务完成、各项指标落实、帮扶措施、帮扶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认真总结提炼取得的成绩,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资金使用单位对自评结果负主体责任。
(三)加强档案管理。产业发展到户项目从项目选定到验收评估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其中各环节需要的照片影像资料,需要进行图解标注,包括时间、阶段(初始阶段、验收阶段)、地点,参与单位及人员、内容等。
(四)严肃工作纪律。淅河镇负责对产业奖补项目审定,以及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区乡村振兴局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财政局对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奖补资金和奖补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请有关单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和追责问责。
高新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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