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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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解决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等、靠、要思想,激发岗位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岗位职能,解决“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实问题,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确保职责范围覆盖到位,日常状态下,村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保证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在应急状态下,应听从村委会分管同志统一调配并保证随叫随到。
二、工作内容以村与乙方签订的管护协议内的范围为准。
三、每季度由村两委会和村监督委员会进行一次考核,如有公益性岗位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在次季度村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并解除协议。
四、每年对全村公益性人员进行开展一次一民主测评,对评议满意的岗位人员,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的随时解除协议或终止发放补贴:(1)人员死亡的; (2)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义务的;(3)不听从指挥的并无故旷工二天的;(4)有违法行为的; (5)有其他应当及时解除协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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