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村便民服务室办理流程
一、接受咨询
导询服务台应为服务对象做好咨询引导服务,对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窗口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咨询一次性作出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告知单;对停止办理、无需许可审批的事项,窗口人员应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二、受理申请
服务对象提出事项办理申请,窗口人员应及时接待,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应当场予以指正,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理;对不能当场补齐或更正的申请事项,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服务对象网上提出的事项办理申请,窗口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受理情况,告知下一步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
三、审查
窗口人员要依法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合法性和齐全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四、受理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属本级权限内的事项,窗口人员在法定时间内依据审查决定予以办理;属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经审查后上报,并提醒上级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及时办理。
经审查不具备批准条件的,窗口人员应详细说明理由或改正意见,并告知服务对象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服务对象无故暂停办理的,窗口人员应及时催办一次并告知最后期限。
五、收费
涉及税费征收的事项,窗口人员应告知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通知服务对象按时缴费。窗口人员收到服务对象缴费后,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税费缴纳凭证。
六、送达
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手续齐全的,窗口人员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事项办理,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采取现场递交、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
七、资料归档
窗口人员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移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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