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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家庭申请社会救助,现将初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实事求是原则,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4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 0722-4516415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拟救助对象姓名 | 家庭人口 | 拟保障人口数 | 救助标准(元) | 救助类型 | 备注 |
1 | 徐*祥 | 徐*祥、周*芳 | 2 | 2 | 820 | 农村低保 | 东花园村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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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由工作人员填写,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公示;2、救助类型: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团、临时救助: 3、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等信息也要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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