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和经办服务工作,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升基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促进全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行动,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应缴尽缴,2025年参保缴费率达到95%以上。认真做好基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符合条件到龄人员应发尽发、应享尽享,享待率达到 98%以上,新增待遇领取人员第三代社保卡使用率达到 100%,已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率100%。
二、征缴政策
(一)征缴对象。在辖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
(二)缴费标准。2025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 400元,最高标准为9100元,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倍数,参保人员可在88个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政府对参保人员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实行多缴多补。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100元的缴费标准。
三、征缴时间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6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参保征缴任务。
四、征收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鄂汇办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 进行自缴和代缴。请他人代缴时,应当查看“完税证明”,以免缴费不成功遭受损失。
(二)线下缴费渠道。各代征银行网点(农商行、邮储、农行、建行)、各地党群(网格)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
五、经办服务
(一)参保登记。各村(社区)应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台账,当年新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先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待遇申报。 各村(社区)应在享受待遇人员到龄前2个月,收集相关资料后向淅河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业务经办部门申报领取待遇,要引导新享受待遇人员使用第三代社保卡。当年满60周岁(1965 年出生)人员应在2025年1月底前缴费,便于及时申报养老待遇。一次性补缴需在60岁当年申报待遇前进行补缴。
(三)资格认证。各村(社区)应在1月至4月集中开展享受待遇人员年度资格认证工作。资格认证以线上认证为主,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率达到100%,其中线上资格认证率达到 99.8%。要做好数据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到龄未享受待遇、死亡未注销、暂停发放和发放失败等数据,配合做好疑点数据核查和处理工作。
(四)注销登记。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死亡月报制度,每月按时上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对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时申报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率应达到100%。
(五)困难群体帮扶。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做好困难人员信息核实、参保登记、欠费补缴和待遇申报工作,确保参保率、代缴率、享待率三个100%。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集中征缴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安排、早部署,要召开专题会议,强化认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集中时间,全力推进征缴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利用集中征缴的机会,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
(三)加强工作督办。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通报征收进度,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滞留、挪用保费的责任单位或负责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今年征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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