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612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单位 | 西城街道办事处 | 发文字号 | 无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10:17 |
| 编辑 | 曾都区西城办事处 | 审核 | 廖雪岑 |
兹有我单位西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李勇,性别男,身份证号421302********0111,于2020年12月入职,在职期间担任中心副主任。
该同志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为17120396177,发证机关为曾都区司法局,发证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该证件系该同志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合法有效凭证,涵盖市容环境整治、占道经营治理等执法权限。
该同志于2025年10月10日在单位办公区域开展工作期间,不慎将上述执法证遗失。经本人多方查找(包括返回遗失地点排查、联系相关单位协查等),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证件仍未找回,确属遗失。
自本证明出具之日起,上述遗失执法证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我单位及该执法人员无关,我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启动执法证补办流程。
特此证明。
曾都区西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2025年11月7日
联系人:潘锋
联系电话:0722-333379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曾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